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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博物馆2018-2020年文物征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15 16:25:19|浏览次数:

信阳博物馆2018-2020年文物征集工作

方    案


博物馆作为历史遗存的收集者、社会发展历程的记录者、时代文明进步的见证者,是征集、收藏、展示、弘扬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最直接窗口。信阳博物馆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形态,珍藏民族集体记忆,保存民族文化基因,为举办陈列展览奠定坚实的文物基础,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增强文化自信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信阳地区人民群众精神文明建设需要、信阳地区历史文化留存需要、信阳博物馆基本陈列布展工作需要,认真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真品率百分之百的原则;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好文物征集工作。

二、征集范围及征集重点

文物征集的范围主要为能够体现信阳地区文明发展、文化传承的历史遗物,其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石器、骨器、陶瓷器、玉器、青铜器、木漆器、石刻造像、书法绘画、图书资料、影像资料、生产生活用具。从时代来看,包括远古以来直至近现代能够充分体现信阳地区社会发展特征的所有历史文物、民俗文物和革命文物。

(一)信阳历史文物

1、信阳地区出土的远古时代人类、动物、植物化石等。

2、信阳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实物,主要包括陶器、石器等。

3、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以及以后各朝代传世有代表性的文物。如铜器、瓷器、书法绘画、雕塑造像等。

4.秦汉时期及以后历朝历代的墓葬出土文物。

(二)信阳民俗文物

1、反映信阳地区人民劳动的生产工具。如铁犁、木锄、木耙、耖、手锄、水车、推车、打谷桶、磨谷机、风车、石碾、石磨、石臼、木臼、竹筛、簸箕、榨油机等。

2、反映信阳地区人民的服装、装饰、食具等。如老照片、绣花鞋、纺纱机、织布机、传统炊具(如锅、铲、水瓢)、传统食具(如碗、碟、筷子、筷子筒)、传统茶具(如茶杯、茶壶、茶碟)等。

3、反映信阳地区生活、风俗的典型实物。如古民居建筑木构件(门、窗格、雕花板、牌匾、石鼓)、传统家具(如床、椅、凳、桌、案、几、柜、屏风、架具、箱)、传统酒具(如酒桶、酒杯、酒壶)等。

4、反映信阳地区宗教活动的文物。如佛、道、神造像、画像、经书及法器等。

5、反映信阳地区戏剧歌舞发展的文物。如二胡、小锣、鼓、唢呐等乐器;各式道具如皮影戏台等。

6、反映信阳地区其他民族民俗的工艺品及相关实物。如民间印染、剪纸、编织、布雕等。

(三)信阳革命文物

历代信阳名人、历届领导、著名劳模、革命烈士等留存的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实物,如任命书、奖状、奖章、手稿、照片、珍贵文件、信函、重特大事项的记载文本、用过的物品等。

信阳博物馆2018-2020年的文物征集重点为茶文化相关精品文物。信阳地区种茶、饮茶历史悠久,是著名的茶文化发源地。为反映信阳地区茶文化的发展,信阳博物馆拟征集与茶文化相关的典型文物,例如与制茶有关的生产工具(如茶摘、茶箕、茶碾)、与煮茶饮茶有关的炊具茶具(如茶壶、茶盏)、与茶文化相关的食具、文玩、字画、古籍等。

三、征集方法和原则

(一)捐赠。加大对此次文物征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捐赠文物的热情。捐赠文物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信阳博物馆接受捐赠后,要向捐赠人出具收据,颁发捐赠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经鉴定后可进入陈列的,展出的文物标明捐赠人姓名。对无偿捐献文物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市委市政府将授予其荣誉称号,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二)收购。收购私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文物商店、拍卖市场、旧货市场)出售的文物,是此次文物征集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信阳博物馆收购文物,必须根据本馆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根据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按照文物价值确定价格。实行分级负责,集中管理,严格履行收购手续,按要求填报文物采购申报单,经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开会通过后方能收购。

(三)交换。通过协商办法,与其他博物馆或国有收藏单位交换有关信阳博物馆陈展方面急需的文物,互通有无,以调剂藏品品种结构。

(四)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方法。借展文物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收藏人既不愿捐献又不愿被征购的,可通过协议形式,在不变更所有权的原则下,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

(五)无偿征调。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有关部门收藏的文物属于国有资产,采用无偿征调的方法,重点是公检法单位近年来在查处案件中因打私、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摸清情况,诉明利害关系,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政策支持。

四、征集程序

(一)清点造册,统计拟征集文物基本资料。对有明确来源,可纳入本次文物征集范围的文物,填写《信阳博物馆文物征集登记表》,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并统一汇总成册。

(二)组织专家评估。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文物专家组进行筛选、鉴定。对单位、个人移交或捐赠的文物,由信阳博物馆颁发《捐赠证书》,并进行相关奖励;对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资料,由信阳博物馆说明原因并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经费评估。对经专家组鉴定可进入馆藏的文物,而必须经过收购的方式征集的,由征集办公室准备相关材料,提请文物征集委员会讨论,并取得委员会成员一致通过后方可征集,并将会议讨论结果及成员签名附后。

(四)建立、完善征集文物档案。包括照片、征集时间、方式、文物出土地等有关文物的详细信息。

(五)统一移交、入库。经鉴定后,按照国家文物局《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信阳博物馆造册收藏或暂存。

五、征集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目标

本次文物征集工作从2018年1月份起启动,在文物征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保征集任务顺利进行。


 

 

             信阳博物馆

               2018年6月10日